日本是世界上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根据日本刑法第 11 条第 1 项规定,死刑执行方法为绞刑。
日本的刑法规定了以下行为可判处死刑:内乱罪的策划者、叛国罪、交通危险罪、杀人罪、强盗致死罪、杀害人质罪、劫机罪、爆炸罪等。
日本的死刑执行必须由法务大臣的亲笔 ( 红笔 ) 签署,人命关天,为了防止冤案发生,日本的死刑确定到执行的平均时长为 7 年又 6 个月。
▼ 1993 年后的全国各监狱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一览
死刑犯专用一种用双重铁丝网构建的运动场,毫无开阔感可言。
刑务官可以从上面直接监视到每个死刑犯的行动,死刑犯抬头只能看到网格线交错的天空。
所有死刑犯都是单独关押,房间内有专用厕所和盥洗设备。
▼名古屋监狱内的死刑犯关押室平面图(「机」是桌子,「棚」是橱柜,「座布団」是一种榻榻米房间使用的棉座垫)
房间虽不算宽敞,倒也整洁干净。
医疗设备完善,伙食是普通的食物,死刑犯的宗教信仰也会被尊重。
下面是为死刑犯准备基督教的教诲室内的祭坛、十字架、蜡烛还有圣经。
死刑犯可以立下遗嘱,比如希望自己的遗骨交给谁等等的。
下面是日本死刑犯的一日作息表,括号内是休息天和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其他还有像是运动、洗澡时间。
日本死刑犯还可以获得为民间企业制作贴纸等一些可获取报酬的工作机会。
死刑犯会在这里一直生活到被执行死刑或改刑的那一天,但他们永远不会提前得知消息,等待的过程是最为痛苦和煎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