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救狗”超速被罚,凭什么要求交警“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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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一些类目的社会新闻,因为屡屡见诸报端,在公众眼中早已见怪不怪。那么,动物保护人士 ” 拦车救狗 ” 的消息,无疑算得上其中一类。

从十几年前开始,在公路上 ” 追击 ” 疑似运狗的车辆,就成了许多动物保护人士的 ” 常规动作 “,为此,这些动物保护人士与货车司机之间曾发生过许多激烈的冲突与争端,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而社会舆论也经常为这一话题争议不休,动辄便会为 ” 拦车救狗 ” 的问题吵翻了天。

近日,又有一则类似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和以往的新闻不同的是,这次,与试图 ” 拦车 ” 的动物保护人士发生冲突的,并非货车司机,而是当地的交通警察。

冲突的原因也比较特殊——负责 ” 追击 ” 的动物保护人士,还没追上疑似运狗的货车,就因为涉嫌超速被警方的摄像头拍了下来,被处以了罚款 14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

事发之后,当事的安徽安庆小动物保护协会,竟然以官方微博向警方喊话 ” 求情 “,表示该协会的领导接举报后,为挽救一车狗 ” 连夜追击 “,因此才超速,希望交警能够 ” 法外开恩 “,减轻处罚。

然而,交警显然并未被这样的 ” 求情 ” 打动,@安庆公安交警在线 表示,会严格依法处理。@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表示,不要用 ” 爱心 ” 绑架法律。

在这种当事人不止两方的社会事件当中,要明辨是非,最忌讳的就是将不同的事情搅和在一起,变成一本糊涂账。只有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才能讲清道理,判断孰是孰非。

在这起事件中,运狗车上的狗来源是否合法是一码事,涉事货车是否违规运输又是一码事,安徽安庆小动物保护协会追车的做法是否恰当是一码事,其超速行为是否应受处罚又是一码事。

这四件事,每一件都应独立判断,而不能混为一谈。

这些动物保护人士或许有充分的理由认定车上的狗来运可疑,为此,他们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在运输交接的过程中到现场与对方交涉。

对于非法动物交易,公众普遍深恶痛绝,自然乐见民间人士踊跃举报。

但是,从公共安全的角度上讲,贸然在公路上上演 ” 追车 ” 戏码,无疑很难说得上是妥当的做法,不值得鼓励。

而如果说 ” 追车 ” 的行为本身还只是不值得鼓励的话,那么在 ” 追车 ” 过程中超速,则是不折不扣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危险行为不论基于何种动机,都不应该得到容忍,更不可能让交警 ” 网开一面 “。再多的借口与说辞,也无法把超速行为的黑变成白,而只会加剧公众对动保组织的恶感。

在广大公众眼里,” 保护动物 ” 这个概念本身,无疑是件好事,因此人们对动物保护人士会抱有天然的好感。

然而,近些年来,动物保护人士在国内的名声却一落千丈,蒙受了大量白眼与误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总有一些动物保护人士,为了实现自己 ” 保护动物 ” 的目标,不顾法律法规与社会观感,贸然作出不恰当的举止。

这样的做法,既是对社会秩序的威胁,对动物保护事业本身也是有害无益。对动物保护人士而言,与公众打口水战打得再凶狠,也丝毫无益于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只有认真检讨自身的工作方式,及时作出调整,才能更好地完成保护动物的使命。